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1 |
2017 年月日16 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 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施 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须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交至招标代理人, 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 系统 )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 C 级及以 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的信用等级均须在 C 级及以上) . (3)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 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 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施工负责人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施工未解锁项目,视同为施工
6 在建项目.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 案登记. (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 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在2016年12月-2017年2月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北京时间,下同) ,可持宁波 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 IC 卡原件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12 号窗口 (慈城尚志 路60 号)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月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 见示范文本 投标人须知 第3.6.4 条款,联系
电话: 0574-8752758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月日9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
1901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 7.2 媒介:同时发布在
1、 (网站)www.bidding.gov.cn、www.jbggjy.cn.
2、 (报刊) :宁波日报.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庆丰路
777 弄6号联系人:余勇强
电话:0574-
87646313 招标代理: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8 号涌金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