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1 |
第二章 示范项目申报与实施 第七条 申报示范项 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栋为最小单位的既有公共建 筑或建筑群. (二 )申 报项 目建筑功能分类包括: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社 会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 建筑、文化教育建筑、交通建筑、通信建筑,以 及工业建设项 目 中的办公和辅助建筑等,实施改造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 少于 ⒛OO平 方米,且 改造前用能系统已运行 1年 以上. -4- (三 )申 报项 目改造 内容包括:公 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 与插座系统、动力系 、 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供配电系统、能耗监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炊事用能系 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等.申报 项 目应采取 1种 或多种的节能改造方式. (四 )申 报项 目应具各收集改造前至少 1年 完整能耗数据的 条件,提 供建筑竣工图纸、能源账单、主要用能设备明细及技术 参数、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已采取的节能措施、能源管理 等文件资料. (五 )申 报项 目改造 内容的开工时间应在 ⒛17年 7月 (含)之后,并承诺于 ⒛⒛ 年 6月 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且于 ⒛⒛ 年底前完成示范验收,鼓励申报单位提前完成改造. (六 )申 报项 目改造后须按照 《 浙江省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 量系统设计标准》(DB331o9o-2o17)的 要求,同 步设计、安装 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并在项 目竣工验收前接入并上传至杭州市建 筑节能信息管理平台. (七 )申 报单位应为项 目的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权 人,可联合设计、施工、节能服务机构等单位共同申报. 第八条 申报单位在 申报示范项 目前,应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 关技术标准编写 《 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 目改造实施方 案》(以 下简称 《 改造实施方案》(详 见附件 1)). 改造方案 的技术指标应满足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兀J176)的-5- 规定.鼓励 申报项 目按照 《 既有 建 筑绿色 改造 评价标 准》(GB T5114⒈ 2015)同 步开展绿色化改造. 第九条 申报单位 申报示范项 目时,应 向各区、县 (市 )政府(管 委会)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一 式两份),政 府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的,应 当提交同级机关 事务管理部门审核.
(一)《 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示范项 目申请书》 (见 附件 2);
(二)《改造实施方案》;
(改 造项 目涉及改造外围护结构 的,实施方案必须附节能改造施工图,施 工图必须经图审机构审 查);
(三 )改造项 目于 2020年 6月 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承 诺书;
(四 )合 同能源管理合 同 (仅 实施合 同能源管理的项 目提 系丶历算算折计%Ⅱ按,可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