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1 |
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和接受捐 赠工作,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广泛动员和鼓励爱心人士、企业和 社会团体参与红十字会募捐;
进一步加强分类救助工作,规范人 道救助行为,从 慈心一日捐 捐款中按比例划拨部分资金用于支 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活动;
对红十字会募集和接受用于救助 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款物, 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税费减免;
募捐产 生的成本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列支范围和标准从募捐资金中提 取,并向社会公开, 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发改、财政、民政、卫生、税务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兴办医疗、养老、救护培训 等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将其纳入相关规划并按有关规 定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
大力发展 博爱送温暖 、 红十字阳光计 划 、 博爱卫生院(站)援建 等红十字公益项目,发展壮大 人 道救助基金 ;
各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要按有关规定自觉缴纳会 费,履行会员义务. 3.建立救护培训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应 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 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将应 急救护培训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列入政府重大 民生工程,对城市居民、学生等人群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领域以 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红十字会实施等方式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与技 ―
5 ― 能的培训、推广、普及和演练,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进企业、 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小区,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广 大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要支持红十字会加强救护培训师资和应 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救护培训在保障群众生命 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安监、旅游、供电、住建、国土等部门行业要大力支持和配 合红十字会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应急救护培训,提高民众特 别是高危行业人群的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构建与政府应急体系联 动的群众性自救互救安全网络体系. 4.大力实施红十字关爱生命行动.新闻宣传、教育、公安、 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关爱生 命行动,加强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工作,不断扩大我县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的入库量,提高有效库容 利用率和移植成功率,完善对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的跟踪服务 制度.红十字会要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 继续推进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积极建立县级人体(遗体)、 器官捐献缅怀纪念中心,建立并不断完善对各类捐献者的困难救 助、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保障和激励机制.
三、加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红十字会法》和《意见》要求, 进一步支持红十字会不断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各级红十字 会要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织执行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6―立高效、透明、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推动基层组织和会员队伍发展.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基层 组织网络,支持红十字会在村居(小区)、医院、学校、企事业 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广泛建立基层组织.加强行业企业红十字 会建设,在各系统各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工作联系人制度,500 人 以上的系统和单位应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配备专(兼)职人 员.支持红十字会加强对冠名机构的规范管理.按照《中国红十 字会会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会员的 作用,提高对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教育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 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红十字组织,坚持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 与素质教育和健康教育结合起来, 发挥红十字会组织在思想品德、 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加强红十字会领 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推荐热爱红十字事业、 综合素质好、 开拓精神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要 关心红十字会干部成长,加大对红十字会干部的教育培训、轮岗 交流、选拔任用力度.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建立社会化开放式运行 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招聘项目工作人员、招募志愿工 作者等多种形式充实红十字会队伍,各级财政要按实际情况给予 经费支持.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责任,主动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建设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密切联 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人道救助团体.各级红十字会干部要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