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1 |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 (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 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 见,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 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 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 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 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操作,依法认定;
以人为本, 保障申请人权益.在全区系统开放时间段内,要统一安排辖区内 认定工作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 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 开展.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在11月10日前,认真做好 认定数据的核查清理工作, 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却误生成证书编 号的数据(如未能如期取得合格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数据),要在 系统内及时取消其证书编号.
(二) 请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强对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申 请人资格的审核管理, 对其所在学校提供的学校培养师范生资质 证明、 毕业生名册和毕业生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三)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按2017年同 期认定数量的75%提前申领教师资格证书,县级认定机构所需证 书由市级认定机构汇总后统一向我厅申领.同时,各地要继续做 好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严格审核,做好纸质材料存 档,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 证书补发换发管理 模 块中进行登记. 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将以此作为各市、 ―6― 县(市、区)申领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
(四)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填写《2018年秋季中小 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由各市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将《工作安排表》电子版报至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 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丁朔,联系
电话:0771―581520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 年9月3日―7― 附件
2018 市县(市、 区) 网报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 作联系人电话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