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1 |
生活污水 通过厂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 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金坛 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排水量 240m3/a / 供电系统 依靠开发区供电系统. 供电量
10 万kWh/a /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漆雾、VOCs 经过 水帘+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高空排放;
焊接烟尘经 新建
6 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切割粉尘在车间内无 组织排放 噪声控制 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降噪约 30dB(A),厂 界外达标排放. 新建 废水处理 厂区新建雨污分流管网、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化粪池处理能力满足 项目要求 新建 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30m2 ,危 险固废暂存场所 30m2 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 放,分类处理 新建
4、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厂区新建生活用水管网,年用新鲜水量 452.55m3 /a,由开发区供水管网接入 厂区. (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 240m3 /a,依托租赁方原有化粪池 以及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达接管限值后进入开发区污水 管网,最终汇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入尧塘河. (3)供电 本项目依托租赁房原有配电房,项目年用电量为
10 万kWh,由开发区供电 电网提供. (4)储运工程 运输: 厂外运输由原材料厂家配置汽车运输, 不足部分由社会运输协作解决;
厂内原料和成品由人工运送;
运输量满足生产需求. 储存:本项目车间内设置原料区和成品区,用于存放原辅材料及加工后的成 品. (5)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本项目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漆雾、VOCs 经过 水帘+UV 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高空排放;
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切割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拟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控制:加强车间通风, 加强生产管理,增加员工意识,规范操作,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达标.颗粒 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
VOCs 达到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中相应 标准.
7 废水治理:依托租赁方原有化粪池和雨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就近 河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纳入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排入尧塘河.
2021 年1月1日前,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 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表
2 标准.2021 年1月1日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
2 标准. 噪声治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厂 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 准. 固废治理: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险固废库房一间,一般固废堆场建 筑面积为 30m2 ,危险固废库房面积为 30m2 .
5、产业及选址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和淘 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 号)、 《关于修改部分条目 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