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1 |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兴证券 )作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 公司 、 华光股份 ) 吸收合并无锡 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光股份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5 号)核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不超过 22,006.
00 万元(含本数)作为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7 年6月28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锡华光 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17]00099 号) .经审验,截至
2017 年6月27 日,华光股份本次发行新股 15,493,135 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14,424,988.4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24,988.40 元, 其中增加股本 15,493,13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82,931,853.40 元.华光股份本次 发行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559,392,211.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 年,公司已支付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25%股权和无锡友联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 25%股权的现金对价共计 189,250,000.00 元, 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 介机构费用 9,174,988.40 元.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 部为利息收入)为281,538.82 元.
2018 年,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为735.62 元,补充流 动资金 282,274.44 元.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已按 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且销户手续于
2018 年3月1日办理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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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 下简称 管理制度 )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 修订) 》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公司于
2017 年7月14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切实履行,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