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11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7 年5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7 年5月16 上11:00 时在公司
1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6 名,3 名董事 授权, 董事长丁治平因出差授权副董事长马永春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董事张杰夫因出差授权副董事长马永春代为行使表决权,独 立董事魏炜因出差授权独立董事李鹏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副董事 长马永春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 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 ;
公司已于
2006 年7月20 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根据市场 及经营战略需求,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为此计划于
2007 年度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检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
为做大做强公司煤焦化主营业务,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方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2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授 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特定对 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时间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机构投资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的境外投资者、 上下游的战略投资人、其它投资人、经国务院相关部门认可的境外投 资者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议案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