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11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2 月15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5】2001 号) ,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显示,此次公司重整的债权审查确 认情况为: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塔城中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 为21.74 亿元;
经管理人初步核查但法院尚未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
2495 万元;
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需要作为普通债权预留偿债资金的预 计债权金额为 1.07 亿元. 经事后审核,现请你公司核实以下问题并披露: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经核查确认(含初步核查确认)的各项债权金 额的具体构成明细,并说明债权确认的主要依据及其合理性.
二、根据公司
2014 年年报和
2015 年三季报,公司合并报表显示 的负债合计分别为 14.71 亿元和 14.82 亿元.该负债总额与重整计划 (草案) 中所核查确认的债权金额差异巨大.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1、 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2、此次重整核查确认债权中超出公司财务报表所 示负债部分的具体明细;
3、此前关于负债(包括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
2 与信息披露是否合规,并说明理由.
三、在公司债权申报结束并披露核查确认结果前,公司所制定并披 露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显示,大股东万源稀金拟豁免公司
11 亿元债 务,同时"在投资人支付的 14.47 亿元价款中,8 亿元用于向债权人清 偿" .前述拟豁免债务和拟清偿债务金额合计达
19 亿元,远超出公司
2014 年年报和
2015 年三季报显示的负债总额 14.71 亿元和 14.82 元.请公司说明在核实确认债务规模前即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事 实基础,以及作出相关债务安排的主要依据. 请你公司及管理人于
2015 年12 月17 日之前落实上述要求,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