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1 |
一、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
1 2 平方米.
二、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单间公寓建 筑面积3
0 平方米左右,一房型建筑面积4
5 平方米左右,两房型 建筑面积
6 0 平 方米 左右, 三 房型 建筑面积7
0 平方米左右.
三、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一)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 标准
1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 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
0 万元;
2 -
3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
0 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
0 万元;
4 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
3 万元,家庭资产不 高于5
2 万元.
(二)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本市户籍 家庭收入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建省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低收入家庭:1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 万元,2 -
3 人户家 庭年收入不高于6 万元,4 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 万元;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 万元,2 -
3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
0 万元,4 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 于1
3 万元.
四、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标准
1 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 万元;
2 -
3 人户,家庭年收入 不高于2
0 万元;
4 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
5 万元.
五、本通知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
0 1
9 年1
2 月3
1 日止.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建设局2017年1
0 月1
3 日 抄送:市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与房产局、市民政局、 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建设局
2 0
1 7 年1
0 月1
3 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