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1

异议股东在申请回 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 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 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 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各 公告编号:2018-059 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批准,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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