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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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9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目录释义.
5 本所律师声明.9 正文.11
一、德建建科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授权和批准.11
二、德建建科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12
(一)德建建科依法设立.12
(二)德建建科有效存续.12
三、德建建科本次股票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12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13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13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14
(四)公司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及转让行为合法合规.15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15
四、德建建科的设立.16
(一)德建建科设立的基本情况.16
(二)德建建科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17
(三)德建建科的创立大会.17
五、德建建科的独立性.18
(一)德建建科的资产独立完整.18
(二)德建建科的人员独立.18
(三)德建建科的财务独立.18
(四)德建建科的机构独立.19
(五)德建建科的业务独立.19
六、德建建科的发起人或股东.19
(一)发起人.19
(二)发起人的出资.21
(三)现有股东.21
(四)德建建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最近两年的变化情况.2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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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25
(六)公司及其股东是否属于私募基金的情况.25
七、德建建科的股本以及演变.25
(一)德建建科的股本及其演变.25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代持与质押.45
(三)德建建科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46
八、德建建科的业务.47
(一)德建建科的主营业务.47
(二)德建安装持有的业务资质文件.47
(三)德建建科的业务持续经营能力.49
(四)技术明细及情况.49
九、德建建科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49
(一)关联方.49
(二)关联交易.53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57
(四)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58
(五)同业竞争.59
十、德建建科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61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61
(二)房屋使用权.61
(三)在建工程.61
(四)租赁房屋.62
(五)知识产权.62
(六)主要经营设备.64
(七)对外投资.64 十
一、德建建科的重大债权债务.65
(一)重大销售合同.65
(二)重大采购合同.68
(三)重大借款及担保合同.7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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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73 十
二、德建建科的公司治理机制.73
(一)德建建科的 三会一层
73
(二)德建建科的规范运作.74
(三)德建建科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资格.75
(四)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75
(五)德建建科的《公司章程》76 十
三、德建建科的税务.76
(一)德建建科的税务登记.76
(二)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76
(三)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77
(四)报告期内的纳税情况.77 十
四、德建建科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77
(一)环境保护.77
(二)产品质量.78
(三)安全生产.78 十
五、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