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1

312030 建设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工业集聚区 立项部门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平水新城分局 项目代码 2018-330603-38-03 -062219-000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C3872 照明灯具制造 占地面积 10903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2400 环保投资 (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5%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3月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在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 据环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报请审查,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1.2 编制依据 1.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修正版,2016.1.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修正版);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2017.10);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9)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2018.4.28);

(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

(1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省政府令

364 号令,2018.3.1);

(12)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本)》(2017.11.30);

(13)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2016.7.1);

(14)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本)》(2017.9.30);

(15)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本)》(2014.3.13);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省环保厅浙环 发[2009]76 号);

(17) 《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 (绍市环发 [2010]25 号文附件);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 年修正);

(19) 《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浙淘汰办[2012]20 号);

(20) 《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2011 年本》 (绍政办发[2011]135 号);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 (21) 《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 年)》 (绍政办发[2010]36 号). 1.1.2.2 技术规范 (1) 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 HJ2.2-2018,HJ/T2.3-1993,HJ2.4-2009,HJ610-2016,HJ19-2011;

(2)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

(3)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 2005.5.4 修订,2005.5 施行. 1.1.2.3 技术文件和其他依据 (1)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2)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3) 《绍兴市环境功能区规划》(浙政函[2016]111 号);

(4)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浙政函[2015]71 号) ;

(5) 浙江宇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6) 浙江宇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单位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 1.1.3 建设内容、周边概况及平面布置 (1)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技改年产低压灯具

400 万台(套)、照明电器及配件

400 万台 (套)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工业集聚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厂房 21389.43 平方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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