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11 |
供应商有义务保 证项目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设备无 法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
二、电子报价文件组成
1、封面
2、报价一览表;
3、电子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自然人报价的提 供其身份证明);
②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如果有) ;
③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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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宣传彩页、说明书或官方网站截图等能表 明所投货物的配置、性能、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7、方案详细说明(如果有) ;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 注:报价一览表与电子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三、电子报价文件制作、加密及解密
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电 子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CA 锁)电子签章并加 密的报价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 锁)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 对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 但以报价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 的报价文件为有效报价文件. 报价响应截止时间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 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2、第一次解密: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内完成 其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解密的电子报价文件视为 无效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第二次解密: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进行二次解密,解密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进入评审阶段.
3、项目评审中,电子报价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电子报价文件 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报价处理: (1)电子报价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电子报价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电子报价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5)电子报价文件未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签章的;
(6)本询价通知书规定不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提供进口产品的;
(7)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8)电子报价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9)电子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8 (10)询价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报价情形.
四、评审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 家不少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