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1 |
4 C 及弥偿保证,包括除去产权负担的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的完备业权以及目标公 司的企业、财务、会计及税务方面的事宜.基於该等基准及根舴降母玫鹊 保及保证,买方同意於完成日期落实完成. 有关目标公司的资料 目标公司乃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如卖方於协议项下所保证,其主 要资产为该物业. 目标公司由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注册成立日期)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期间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资料概要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由二零一五年 十月二十一日 (注册成立 日期) 至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期间 港元 港元 除税及非经常项目前溢利净额 13,213,255 21,998,068 除税及非经常项目后溢利净额 13,125,217 21,998,068 目标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的未经审核资产净值约为 35,292,000 港元. 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健康及保健产品的销售及研发,以及跨境商贸业务及物流业务. 协议的条款乃参考该物业市值及上述相关因素并经公平磋商后厘定.本集团特别考 虑到代价的初步金额在现时蓬勃的物业市场中乃属该物业估值的折让价格这一因素 后订立协议. C
5 C 该物业拟持作长期租金收入及资本增值目的.经考虑该物业的位置 (位於香港黄金 地段之一) 以及其市值及为本集团带来的租金收入,董事认为收购事项是本集团一 个良好的投资机会.经计及上述因素,董事认为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 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代价将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及银行借款拨付. 概无董事在协议及收购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因此彼等概无於批准协议的董事 会会议中已放弃或须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关於收购事项的其中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第 14.07 条) 高於5% 但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 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 买方根榈奶蹩罴疤跫蚵舴浇ㄒ槭展合 股份及销售贷款 「协议」 指由(其中包括) 卖方、买方及卖方担保人就收购事 项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的有条件及 具法律约束力的初步买卖协议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腾邦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880) ,一间於开 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 板上市 C
6 C 「完成」 指 根榈奶蹩罴疤跫瓿墒展菏孪 「完成日期」 指 协议的日期 「代价」 指 买方根橛Ω堵舴接泄叵酃煞菁跋鄞 的总代价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该物业」 指 位於香港德辅道西
9 号京光商业中心
19 楼全部办 公室及
1 楼P9 号停车位 「买方」 指Tempus (BVI) Properties Investment Limited,一 间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 「销售贷款」 指 於完成时目标公司欠付卖方或其联系人 (如有) 的 所有贷款 「销售股份」 指 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即目标公司全部已 发行股本 「卖方」 指 香港皇帝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一间在香港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为协议项下的卖方 「卖方担保人」 指 卖方的个人唯一股东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