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1 |
(二)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乐陵市市中街道办事处科技创新创业园
43 号,在现有工程生产厂房内进行 建设, 其用地符合乐陵市土地利用规划和乐陵市市中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要求.相关证明文 件见附件.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相关符合性分析如下.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可知,乐陵市共有
3 处生态保护红 线区. (1)德州市碧霞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09) ,红线区位于乐陵市 霞光大道东北侧, 辛庄村、 堤口杜村南侧, 李铁匠村、 马家道口村西北侧, 总面积为 1.21km
2 . 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系统类型为水库,为乐陵市碧霞湖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2)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2-03) ,外边界东至枣城北大 街,西至齐油坊村西口,南至千倾庄村,北至李达子村南口,面积 7.08m
2 .生态功能为土壤 保持,生态系统类型为裸地. (3)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4-B3-02) ,外边界东至付兴宇村,西至杩头苏村,南至洼里贾村,北至枣王村,面积 为28.58km
2 .生态功能为生态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系统为森林,包含乐陵金丝小枣 省级森林公园. 该项目距离最近的德州市碧霞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8.1km,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区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 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 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乐陵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 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3 该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生活用水由乐陵市自来水管网提 供,不开采地下水,用电来自乐陵市供电系统.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 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 减污 为目标,能够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 域资源利用上线.
4、与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的符合性 该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 (德 政字[2017]34 号)的相关分析见下表. 表1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 化工石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