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1 |
重要提示: 1. 投资标的名称:设立"东方电气电机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届时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电机有限"),主要从事成 套发电设备,汽轮发电机、交直流电机设计、制造、销售,控制 设备设计、 制造、 销售, 电站改造、 电站设备安装, 压力容器 (
二、 三类)设计、制造、销售等业务. 2. 投资金额和比例:电机有限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20 亿元,本公 司拟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含本公司拥有的东方锅 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股权、东方阿海珐核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重庆汇源大厦房产、 拟报废资产和部分未分配利润)出资,该等资产截至
2007 年9月30 日经审计账面值为人民币
20 亿元, 评估值为人民币 22.89 亿元. 本公司将持有电机有限 100%的股权. 3. 投资期限:长期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含本公司拥有的东
2 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 公司股权、东方阿海珐核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重庆汇源大厦房 产、拟报废资产和部分未分配利润)出资设立电机有限,该等资 产截至
2007 年9月30 日经审计账面值为人民币
20 亿元, 评估值 为人民币 22.89 亿元. 电机有限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20 亿元, 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 本公司将持有其 100% 的股权.电机有限主要从事成套发电设备,汽轮发电机、交直流 电机设计、制造、销售,控制设备设计、制造、销售,电站改造、 电站设备安装,压力容器(
二、三类)设计、制造、销售等业务. 本次投资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7 年12 月11 日在中国四 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董事 陈新有先生、陈章武先生、谢松林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 事会,董事陈章武先生、陈新有先生委托斯泽夫先生、董事谢松 林先生委托郑培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3 名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斯泽夫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设立东方电气电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 3. 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设立电机有限事宜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电机有限的基本情况如下:
3 1. 经营范围: 成套发电设备 (水力、 风力、 潮汐) 、 汽轮发电机 (含燃气、 核能) 、 交直流电机设计、制造、销售;
控制设备设计、制造、销售;
电 站改造、电站设备安装;
发电设备、交直流电机、控制设备及电 站改造、电站设备安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
以下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 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规定的一二类进口商品除外) ,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 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泵、环境保护设备及工具、刃具、模 具设计、制造、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