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2 |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
2015 年7月2日、7 月3日、7 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公司自查,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要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函 证确认,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2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意向、协议等;
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