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2 |
4 - 2.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统一为
2018 年11 月16 日下午
5 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 月23 日下午
5 时.
(二)材料要求. 1.网上系统材料.申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 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复印件有效) . 2.纸质申报材料. (1)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原件),用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或双针装 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 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2)盖章 的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省属、委直属单位须提交单位申报 项目汇总表)
(三)受理要求.我委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省医学情 报研究所)负责项目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的受理工作.书面材料 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
2 号之
6 广东省医学 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六楼卫生人才考评部.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 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核实后, 将取消项目申报人
3 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 -
5 - 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
3 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 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 任.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必须落实自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 算执行,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 算和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对监管失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 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 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 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 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 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四)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五)我委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为促进项目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项目申报受理情 况、评审结果、立项项目等信息都将通过管理系统公开,请各申 报人及申报单位关注相关信息.
(七)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 自行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 -
6 - 上传.
五、联系方式
(一)对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要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人: 涂正杰,联系
电话:020-83848500.
(二) 对网上申报和受理要求有疑问, 请致电: 020-81906047 (网上申报);
020-81906063(受理窗口).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 年9月17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科教处 涂正杰 (共印
3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