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2 |
六、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 履行约定义 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 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 1-3 年,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一般应在
1 年内完成, 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申请人应按实际研究需要科学测算完成时间.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各省(区、市)教育科 学规划办或部属高校、直属单位对最终成果审核后提交我办,鉴 定合格者方可结项并进入出版程序. 结项成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 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 具体事宜由项目负责人与指定 出版社洽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 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后, 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常态化遴选 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国家社科基金 优秀出版 成果重点推荐书目 ,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七、其他要求 1.申请人需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申 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 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 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 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如获立 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
5 年内不得申报国 ―8― 家社科基金项目. 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 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 记录. 2.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部属高校、直属单位和基层科研管 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 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我 办. 3.2019 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集中受理 申报时间为
7 月1日至
7 月5日. 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地教 育科学规划办或部属高校、直属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 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需由各地教育科 学规划办或部属高校、直属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我办邮 箱[email protected].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46 号 全国教 育科学规划办收;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
电话:(010)6200342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9 年5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