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2 |
500 万元,租赁沭阳县金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停产
3 年)闲置厂房,新建年 回收暂存
1 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本项目仅收集、暂存完好的废铅酸蓄电池,不回收 破损废铅酸蓄电池,不涉及电池的运输、拆解及后续加工等流程,废电池的运输、拆解 回收利用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为此,沭阳县 旭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进行现场踏勘、 同类 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后,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作为项目建设依据. 1.1.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修正版) 、 《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修改条目,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项 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3 1.1.3 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暂存项目,位于沭阳县桃园路
66 号B区6号,项目所在 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沭阳县的用地规划. 项目所在地为沭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域.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 红线区域为新沂河(沭阳县)洪水调蓄区,与本项目最近距离约为 2750m.根据《江苏省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新沂河(沭阳县)洪水调蓄区属于二级 管控区, 其红线范围为新沂河两岸河堤之间的范围, 故本项目建设地点不在其二级管控区 域.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的相关保 护规划要求. 1.1.4 建设规模及内容 沭阳县旭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回收暂存1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 目,项目位于沭阳县桃园路
66 号B区6号,租赁沭阳县金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 仓库作为暂存点.本项目仅回收分类、暂存完好的废铅酸蓄电池,不进行电池的运输、拆 解及后续加工等流程,废旧电池的运输、拆解回收利用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租赁沭阳县金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仓库, 对仓库进行防渗、 防腐处理等(具体改造要求按照第 7.3 节进行建设) .项目不涉及废旧电池的运输、拆解, 及拆解的后续加工,其主体工程即回收暂存工程.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建成运营后,设计回收贮存废旧铅酸蓄电池
1 万t/a, 项目暂存仓库最大暂存量可达 100t,依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519-2009) , 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量不应大于 30t, 则项目回收贮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 周转次数为 1~2 次/d;
同时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60 天.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量详见表 1-1. 表1-1 项目废旧电池回收暂存量一览表 单位:吨/年序号名称 年回收 暂存量 仓库最大 暂存量 运输单位 最终处置单位
1 废铅酸 蓄电池
10000 100 太和县第一运 输公司 安徽华铂再生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 收集、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容器应根据废铅酸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 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酸蓄电池的容器必须粘贴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