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15 |
10 块单 10-21-21 井区馆陶组 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滨南采油厂 编制日期:2018 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3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滨南采油厂单家寺油田单
10 块单 10-21-21 井区馆陶组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法人代表 谢风猛 联系人孙永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六路
531 号 联系电话 0543-3462164 传真 ―― 邮政编码
2566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菜于家村南 150m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陆地石油开采
07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2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611.15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22.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7%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0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以下简称 滨南采油厂 ) 所辖油田位于胜利油田西部,横跨滨州市、东营市两个市区的
4 个区县(滨城区、滨州 经济开发区、惠民县、利津县).滨南采油厂在东营地区的油田有滨南油田(部分) 、单 家寺油田(部分) 、利津油田、王庄油田,主要分布于利津县北宋镇、利津街道、利津 经济开发区(凤凰街道办) 、明集乡、盐窝镇等地.截止到
2014 年12 月,滨南采油厂 东营地区探明含油面积 173.95km2 ,动用含油面积 171.26km2 ;
探明地质储量 30078.08 *104 t,动用地质储量 27638.3*104 t,动用可采储量 5829.6*104 t;
投产总油井
1850 口, 开井
1088 口,开井率 58.8%,日产油量 3734.0t,日产液量 23811.4t,平均单井日产油 量3.5t,日产液量 22.3t,年产油量 123.22*104 t,年产液量 758.78*104 t;
投产水井
295 口,开井
225 口,日注水 1.154*104 m3 .其中,投产总油井中稠油单元油井
1079 口, 开井
669 口,年注蒸汽量为 246.0*104 m3 . 单家寺油田单
10 块馆陶组
1987 年上报探明含油面积 4.9km2 ,石油地质储量
1074 *104 t.目前单元油井总数
140 口,开井
96 口,日油水平 237t/d,综合含水 92.8%,累 积产油 241.9*104 t,采出程度 22.5%.目前区块处于高含水、低采油速度开发阶段. 单家寺油田单
10 块馆陶组馆陶储层发育,油层有效厚度较大,井区间剩余油较多, -
4 - 有部署零散井潜力.因此,滨南采油厂拟实施单家寺油田单
10 块单 10-21-21 井区馆陶 组零散调整工程,充分挖掘剩余油潜力,提高储量动用程度,提升开发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胜利油田 分公司滨南采油厂单家寺油田单
10 块单 10-21-21 井区馆陶组零散调整工程须编制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受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的 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 ,该项目属于鼓励类范 围(
七、石油、天然气
5、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2、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 知》 (鲁环函[2012]263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原则
(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符合情况说明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 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本项目属于实 行核准制的企 业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可直 接申请办理环 境影响评价审 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 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 部 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是否具备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选项1.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 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是√ 否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 区划要求. 是√ 否3.建设项目所在地是否完成减排任务, 建设项目是否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或是否有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是√ 否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是否已落实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污染物 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是√ 否5.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是√ 否-5-表1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续)
(三)是否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符合情况说明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 定的 一地三域十专项 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行业规划环评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 行审批.对尚未开展相关行业规划的建设项目,应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 进规划环评工作,在行业规划环评未完成前,对其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从严 审.本项目不涉及规 划环评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 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 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 园建设项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 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 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 园区,否则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重 点行业范围 5.已经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相应环保设施完善 的工业园区,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四)是否符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符合情况说明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 的专题章节. 本项目设置了环 境风险评价专 题,符合加强环 境风险管理的要 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 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 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 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 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五)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符合情况说明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坚 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本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 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 律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该 类项目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 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本项目不需申请 总量控制指标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 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改建、 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本项目不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与缓冲区、风 景名胜区及其他 重要生态功能区 -
6 - 表1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续)
(六)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符合情况说明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 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
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有较多未 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 从严审批;
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