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2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采取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 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 3320万股,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募集资金390,020,4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 保荐费27,301,428.00元后的余额为362,718,972.00元及收回的垫付应由公司 股东承担的发行费用134,058.12元,合计362,853,030.12元已由主承销商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市化龙巷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32001628736059988999)以及 公司在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 324006030018120669953)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 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证报告》.
(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1、截至2014年1月16日止专户余额 362,853,030.12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207,877.03 小计 7,207,877.03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1)需要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8 82,372,514.17 (2)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1 12,028,998.97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26,872,535.66 (4)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70,000,000.00 (5)3个月定期存单 30,000,000.00 小计 321,274,048.80
4、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专户余额 48,786,858.3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 ).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经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 《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 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化龙巷支 行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20万元或者从交通银行江苏省常州市钟楼支行专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 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 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 年5月26日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 协议: 同意本公司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存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