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2 |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目合同于2016年1月29日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西藏藏电开发有限公司洽 谈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框架总承包合同. 拟签署西藏昌都
25 兆瓦集中式及藏电 林周县
10 兆瓦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对调整西藏昌都市能源利用 结构,加快昌都市新能源产业开发,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具有重 要意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都市八宿县益青乡邦达草原果扎牧场范围内, 总占地面积
3450 亩,项目区适宜建设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西藏昌都
25 兆瓦集中式及藏电林周县
10 瓦兆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电站的土建工程,站区围栏, 施工及生活用电、临时设施.本体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承包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延长化建 公告编号:2016-003
2 包工包料、包组织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为:西藏藏电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7月,注 册地址位于西藏拉萨市色拉北路
89 号,法人代表王立友,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主要经营水力、新能源、光伏、风力发电投资与开发,太阳能发电系 统安装,电力项目投资与送变电工程咨询,以及机电产品、机械设备、五金 交电、电子、太阳能器材销售等.
三、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承包总价为人民币暂定
45500 万元, 本费用为 35MW 电站本体 (因 施工图未出齐,具体施工价格待施工图出齐后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本 项目开工日以业主正式发布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
180 天.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 大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宏观政策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