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12 |
2017 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 进行验收的通知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各项目县农业局: 按照
2017 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项目实施方案进度 安排,确定近期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平台项目(含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建设任务 完成、资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整合情况,建设质量、实 施效果、运行管理情况,精准扶贫、脱贫情况等.
二、验收依据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
2017 年高效特色农业发 展平台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 批复等有关文件要求;
《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鲁财农?2011?39 号)、《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 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鲁财农?2012?14 号);
《山东省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鲁财农?2017?61 号, 附件 4);
《山东省农业扶贫实施方案》 (鲁扶贫组发?2016?
3 号)等有关规章制度;
项目县实施方案、资金整合方案、 承诺函及其他有关申报材料等.
三、验收步骤
(一)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项目 1.县级初验.各项目县按照本通知要求的验收内容、依据、方法步骤等,尽快对项目进行初验,于11 月底前完成 初验,形成初验报告,连同有关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 1)、项目扶贫情况统计表(附件 2)等,经市农业局(农委) 审核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应 用物联网技术的项目县,须与省物联网平台进行对接,并实 现数据正常上传后方可进行验收. 2.省市验收.省、市农业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验收分 组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3),对完成初验的项目县及时进行验 收,于12 月底前完成验收任务,并形成验收报告(提纲参 照附件 4)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务处.
(二)高效特色农业扶贫项目 按照《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 财农?2017?61 号)相关验收要求,由市级农业部门制定具 体验收方案并组织验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不直接参与.按 照市级批复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在验收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同时,还要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扶贫利益联结与收益分配 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帮扶户名和户数、实现的项目分红 收益、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等情况,进行考核查实,形成验收 报告,连同项目扶贫情况统计表于
12 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 送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省级部门将对扶贫项目验 收情况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实地认真查验.验收组必须到每个项目实施现场 进行实地查验,通过查看、演示、测量、走访等方式,对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项目运行、实施效益、精准 扶贫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不能走马观花,更不能以查看 资料代替现场查验, 坚决防止实施单位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 以旧充新、以人充己、擅自变更、规模不达标、任务未完成 等现象发生.对园区基地面积、大棚(含温室、菇房等)、 路渠池等设施规格(长宽高深等)要进行实地测量,并提供 测量数据结果或证明.
(二)严格资金支出.实施单位要账户、账簿健全,支 出规范、凭证合规,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进 行支出,不能用于一次性材料和农资投入、土地整理和租赁 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内容无关的支出,其中因项目公开招 标、政府采购等规范程序导致资金投入适当变化的视为合理 变更.资金投入一般应通过银行转账,不能使用现金支出. 要细化完善用工记录信息(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人身份证 号码、电话号码和签名等),规范人工费用支出.发票要与 购买或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对应一致.项目单位须提供专业 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工程造价认定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