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2 |
1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9〕185 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省英德市人民医院 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 简称报告表,编号 HP-2018-097)等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 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清远市英德市英城街道 教育东路
2 号.本项目的内容为:将内儿科大楼首层西侧原药仓 区域改建为
2 间介入手术室,分别新增安装使用
1 台数字减影血 管造影装置(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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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 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 容组织实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 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
5 毫希沃特/年,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 0.25 毫希沃特/年.
四、本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 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 年4月18 日 抄送: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核工业二七研究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 年4月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