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2 |
1000 亩高端纺织服务区,本项目的 选址符合石港镇科技产业园的规划,符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及 《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类型属 于产业园重点发展的类型,项目建设地点与周边用地环境功能相容.建设项目不 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江 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 目.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
2、生态规划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 政发〔2018〕74号),建设项目不处于南通市通州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
5 因此,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3]113号)以及《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12月),距离建设 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九圩港(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建设项目位于九 圩港河(通州区)南侧约450m处,在九圩港(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 区范围内,但项目严格按污染控制要求设施的情况下,其活动不在下列管控区禁 止活动范围: 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从事网箱、 网围渔业养殖;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新建、扩建可能污染 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 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此外,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执行环境保 护及管理措施,产生的废水、废气经有效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 水、浆缸清洗废水可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其在 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很少,通过10m的排气筒直接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 小;
织造过程产生棉尘量(主要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噪声设备经减 振隔声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重 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与当地生态规划相符.建设项目与南通市生态红 线关系图详见附图4.
3、选址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工业园渔湾西路
88 号, 所在地用地性 质为一般工业用地,符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及《南通市通州区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北侧为石西村居民,东侧 为南通荣飞制造有限公司,西侧为南通登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渔湾西路, 交通便利,满足生产运输所需,符合当地环境保护等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因此,建设项目选址合理.
六、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6 表1-4 建设项目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 序号分析项目 分析结果
1 与江苏省生 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相 符性 建设项目所在地距离九圩港河(通州区)450m,处于《江苏省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九圩港(通州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 区范围内,但项目严格按污染控制要求设施的情况下,其活动不在管 控区禁止活动范围,同时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严格环境保护及管理措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