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2 |
10 名)至额满为止,每名新台币 二万元.
二、高中职组(含五专一至三年级) :共445 名,扣除低收入户、身心 障碍人数后,依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除低收入户、身心障碍学 生外,每校限录取至多
10 名)至额满为止,每名新台币一万元. Q7:如果无法上传文件时,如何处理? A:仍需先完成线上注册、申请程序,惟相关文件请具影本於
108 年4月20 日前 (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邮寄本市板桥区板桥国中辅导处收 (地址:22045 新北市板桥区中正路
437 号) ,信封请注明「申请新北市高中 以上奖学金证明文件」 .逾期、未依规定未加盖关防或学校认定核章及 证件不齐者,皆视同资格不符而不受理. Q8:如何认定设籍继续新北市
6 个月以上? A:截止日
108 年4月20 日为准,即最晚须於
107 年10 月20 日设籍本市. Q9:如何认定低收入户? A:低收入户系指依社会救助法核定之低收入户,其证明须为户籍所在地之 主管机关(区公所)通知核发. Q10:何时知道申请结果?何时何发奖学金? A:预计
108 年7月31 日於本网站公告本年度奖学金申请结果.本奖学金 核发作业乃依申请学生所上传之邮局帐号办理汇款,预计
108 年8月底 前完成核发汇款作业. Q11:为何奖学金申请画面的第
2 页无法输入数字或上传文件? A:请於奖学金申请画面右上方,先按"确认申请"按钮,即可进行该网页的 相关输入、上传动作. Q12:就读外县市的新北市民可否申请? A:可以!本奖学金系新北市自行预算编列,额外提供新北市民之奖学金, 故未限制申请人须就读本市境内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