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2 |
1 ― 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司法厅赣司法制字〔2019〕2 号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抚州市临川区司法局 公职律师办公室设立的决定 抚州市临川区司法局: 你局关于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设立抚州市临川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办公室,首 批组成人员为:阎敏、黄鑫.请严格按照《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公 职律师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 2019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 ― 抄送:本厅领导,厅办公室、律师工作处,省律师协会,抚州市司法局. 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 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