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2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乌苏 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公司" )就公司 租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的商业房产(以下简称"该项目" )的《租赁 合同》签订《变更协议》 :①将租赁起始日由
2015 年10 月1日变更为
2016 年5月1日,租赁截止日相应顺延
7 个月,变更为
2031 年4月30 日,总租赁年限不 变,将租金起算日由
2016 年10 月1日延迟两年,变更为
2018 年10 月1日;
② 下调该项目租金单价,将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 0.66 元变更为 每平方米每天 0.50 元, 签订上述协议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 7,588.35 万元减少 至4,821.60 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延迟租金起算日,下调租金单价,有助于降低该项目 的资金成本,并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 2,766.75 万元,从而降低 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 年3月24 日,公司与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租 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的商业房产拟开设超市大卖场. 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刊登在
2014 年3月12 日的 《上 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目前该项目尚未交付公司使用,公司对该项目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二、签订《变更协议》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发展规划,大力拓展商业主营业务规模,加速疆内商 业网点的布局,然而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业零售业态转型、电2商崛起等多重因素影响, 公司新拓门店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使得公司商业 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现为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经公司与该项目的出租方乌 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 议》 .
三、 《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原《租赁合同》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中约定的①租赁期限由"2015 年10 月1日至
2030 年9月30 日"变更为"2016 年5月1日至
2031 年4月30 日",总租赁年限不变;
②租金起算日由"2016 年10 月1日"变更为"2018 年10 月1日" .
2、将原《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赁场所房产租金的缴纳"中约定的"租赁 期内平均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天 0.66 元" 变更为"每平方米每天 0.50 元" , 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3、签订《变更协议》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 7,588.35 万元减少至 4,821.60 万元.
4、变更前后的具体租赁期限及租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数 面积 (平方 米) 变更前的租金缴纳 起止日期 变更前 的租金 单价 (元/ 平方米 /天) 变更前的当期 租金(元) 变更后的租金缴纳 起止日期 变更后 的租金 单价(元/平方米 /天) 变更后的当期 租金(元) 变更前后的租 金差额(元) 第一 期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