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12 |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八、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协商情况记录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协商 情况记录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 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二)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成交供应商应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叁仟伍佰元($3500.0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 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十、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 十
一、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 十
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广西桂林资源县行政中心
213 办公室 联系人及
电话: 李桥英 0773-4311121 2.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12 层 项目联系人:刘芳芳、徐雪艳 联系
电话: 0773-
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十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资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0773-4315648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24 日4
第二章 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桂林电视台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D3-15040- GXYL 甲方: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宣传部(采购人) 乙方:桂林电视台(成交供应商)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运作桂林电视台宣传合作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1.帮助资源县进行正面形象宣传;
2.提高舆情引导;
3.围绕资源县 绿色发展、产业扶贫 等相关主题从点到面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报道.
二、播出平台:桂林电视台.
三、播出时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
2019 年11 月30 日前完成,如栏目、频道播出调整及增减提前通知 采购人后双方协商.
四、费用: 大写(人民币) : 小写:$ 元.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款项(无息) .乙方收到款项后全面启动所有节 目选题申报、策划、拍摄、播出.
六、适合乙方刊发或推荐友好媒体刊发的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编发,或甲方提供线索,甲方配合乙方 采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