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12 |
1 ―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学生奖励基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 加强 软件专门人才的培养, 探索软件教育的新模式, 鼓励软件学院的 学生刻苦钻研、 开拓创新的精神,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关于软件学院设立学生奖励基 金的通知》 (东大软件院字[2003]7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软件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硕士研 究生和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超期学习的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第三条 学院对学生的奖励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 则,按照程序严格评审. 第四条 奖励形式以授予荣誉称号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 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 奖励项目设置 第五条 奖项名称 学生奖励基金包括:优秀新生奖、优秀学生标兵奖、学业优 秀奖、知识竞赛奖、科技竞赛奖、软件成果奖、学术论文奖、认 证奖、黑马奖、跃升班级奖、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学生国际 ―
2 ― 交流资助基金、特困基金. 第六条 个人单项奖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学院,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 各项集体活动. 3.品行端正, 身心健康, 遵规守纪, 学年内无违纪违规现象. 4.学习态度端正,具有刻苦钻研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比例、奖励金额
(一)知识竞赛奖 参加有助于学生学业提高且与学科相关的知识竞赛, 或学院 特殊指派参加的知识类竞赛并获得相应等级或名次的. 1.参加国际或全国性的各类知识竞赛并取得相应等级的, 获 特等奖奖励 2000-5000 元、 一等奖奖励 1000-3000 元、 二等奖奖 励500-2000 元、三等奖奖励 300-1500 元. 2.参加辽宁省或部分省份联合举办的各类知识竞赛并取得 相应等级的, 获特等奖奖励 1500-3000 元、 一等奖奖励 1000-2000 元、二等奖奖励 500-1500 元、三等奖奖励 200-1000 元. 3.参加沈阳市或部分城市联合举办的各类知识竞赛并取得 相应等级的, 获特等奖奖励 1000-2000 元、 一等奖奖励 500-1500 ―
3 ― 元、二等奖奖励 200-1000 元. 4.参加东北大学或部分院校联合举办的各类知识竞赛并取 得相应等级的, 获特等奖奖励 300-1000 元、 一等奖奖励 200-500 元. 知识竞赛奖以个人或参赛集体进行申报,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 比赛的级别、难易程度确定奖励的数额.
(二)科技竞赛奖 科技比赛须是由政府、 信息安全、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委员 会、 知名企业主办, 以及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竞赛;
由企业主办的科技竞赛等级由学院根据参赛规模认定 等级;
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别的科技创新比赛, 按照奖励金额最 高的级别进行奖励. 1.参加国际或全国性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比赛并取得相应 等级的,获特等奖奖励 5000-10000 元、一等奖奖励 3000-8000 元、二等奖奖励 2000-5000 元、三等奖奖励 1000-3000 元. 2.参加辽宁省或部分省份联合举办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比 赛并取得相应等级的, 获特等奖奖励 2000-5000 元、 一等奖奖励 1500-3000 元、 二等奖奖励 1000-2000 元、 三等奖奖励 500-15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