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2 |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7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7月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高伯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 公司及退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 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审核意见如下: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2016-009
1、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 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备查文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兴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7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