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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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gl.cn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 电动生 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89 号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 年09 月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1页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2 第2章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12

二、项目概况.12

三、招标基本情况.12

四、招标文件.12

五、投标文件.13

六、评标机构.16

七、开标.16

八、评标、定标.18

九、授予合同.19

十、其它.20 第3章合同主要条款.24 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31 第5章技术要求.52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2页第1章招标公告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 车购置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委托, 就郑州市惠济 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 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 项目(第一批)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89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采购内容:小型电动冲洗车

50 台,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

50 台;

(具体参数详见招 标文件)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

采购预算价:650 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3页(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 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

2017 年度任意一个整月的缴 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 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函. 3.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包含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 3.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

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 年09 月27 日至

2017 年10 月10 日;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1606 室;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和上述 3.1~3.4 项 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 (所有复印件必须 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现场报名 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 年09 月27 日至

2017 年10 月10 日;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16 层1606 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4页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10 月18 日9时30 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

22 层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 年10 月18 日9时30 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

22 层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 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

8 号F楼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371-63639521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16 层1606 室 联系人:王女士、田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63976198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09 月27 日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5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6页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 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F楼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371-63789521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63976168

3 项目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 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4 供货地点 惠济区境内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出资比例 100%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采购内容 小型电动冲洗车50台,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50台(具 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9 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 质保期 整车质保一年

12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 信誉能力信誉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中心小型电动冲洗车、电动生活垃圾转运车购置项目(第一批) 招标文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7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 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 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7年度任意一个整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 成立之日起计算);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 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 任何诉讼或纠纷,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函.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 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 公告之日起,包含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人).

4 、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 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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