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2 |
30 万吨建筑用石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金湖县同锦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7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国环评证乙字 第2501 号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 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 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 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给出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 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金湖县同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建筑用石料项目 建设单位 金湖县同锦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曹振龙 联系人 张仁国 通讯地址 金湖县戴楼镇楼庄村 联系电话
13801404111 传真 / 邮政编码
211616 建设地点 金湖县戴楼镇楼庄村创业点 立项审批部门 金湖县发展改革委 员会 批准文号 金发改投资备【2017】6 号 建设性质 新建(补办) 行业类别及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1215.2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085.9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0 总投资 (万元)
9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7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94% 评价经费 (万人民币) ----- 预计投 产日期
2018 年1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表 1-3 原辅材料 、表1-4 主要设备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吨/年) 31270.78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150 万 天然气(m3 /年) ― 燃煤 ― 其他(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车间地面保洁补水量为 1962.78t/a,保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 地面冲洗与道路洒水.生活污水排放量 86.4t/a,生活污水经三池式化粪处理后用作 周边农田的农肥.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无1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金湖县同锦建材有限公司投资
9000 万元在金湖县戴楼镇楼庄村创业点建设金湖 县同锦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建筑用石料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 本项目建设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金湖县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金 环罚字【2018】2 号) ,处罚后建设单位缴纳罚款并进行环保整改.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
部令第
44 号)的类别划分,本项目属于名录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