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2 |
STYLAND HOLDINGS LIMITED 大凌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1) 延迟寄发通函 由於需要更多时间落实该通函之资料,本公司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由二零 零八年五月一日延迟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或之前.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38条之规定,因此该通函之 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或之前.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就 (其中包括) 出售事项及收购事项 (均构成 本公司之主要交易) 而刊发之公布 ( 「该公布」 )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布 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鲜泄嬖虻14.38条,本公司须於该公布刊发后21日内 (即二零零八年五月一 日或之前) 寄发一份载有 (其中包括) 出售事项及收购事项之详情以及本公司股东 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 ( 「该通函」 ) 予各股东.由於需要更多时间落实该通函之资料, 其中包括该物业之估值报告及经扩大集团之备考财务资料,本公司预期该通函之 寄发日期将由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延迟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或之前.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38条之规定,因此该通函之寄 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 大凌集团有限公司 陈志媚 董事 香港,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杨杏仪女士、陈志媚女士、 张浩宏先生、张宇燕女士,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林文山先生、杨纯基 先生及周伯勤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