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2 |
4 第75 条.违约行为处理.93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93 第76 条.争议解决方式.93 第77 条.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94 第十六章 其他约定.94 第78 条.合同变更与修订.94 第79 条.合同的转让.94 第80 条.保密.95 第81 条.信息披露.95 第82 条.廉政和反腐.95 第83 条.不弃权.96 第84 条.通知.96 第85 条.合同适用法律.96 第86 条.适用语言.97 第87 条.适用货币.97 第88 条.对资料的权利.97 第89 条.弃权.97 第90 条.独立性.97 第91 条.本合同的优先性.97 第92 条.合同份数.97 第93 条.合同附件.97 附件一:项目的运营服务标准.99 附件二:项目运营维护与设施修理事项.101 柳格国高 G3011 敦煌至当金山口公路 PPP 项目合同(含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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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文件编制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金〔2014〕11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 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 〈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 的通知》 (交办财审〔2017〕173 号)等文件规定,按照
2018 年10 月23 日省政府以甘 政函[2018]153 号批复的本项目实施方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作为省政府授权的柳格国高 G3011 敦煌至当金山口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实施机构,组织起草完成了本项目合同文件 草案. 本项目合同文件由《投资协议》和《PPP 项目合同》两部分组成,其中, 《投 资协议》 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 主要明确在项目投融资、 设计、 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过程中,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之间所享有的权利和 应承担的义务;
《PPP 项目合同》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 主要明确在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过程中实施机构与项目公 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柳格国高 G3011 敦煌至当金山口公路 PPP 项目合同(含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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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柳格国高 G3011 敦煌至当金山口公路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协议 甲方: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 乙方: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 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华运环境建 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联合体) 为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 促进交通运输和社会经济的发展,2017 年5月30 日, 省发改委以甘发改交运 〔2017〕476 号批复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 工可 ),全长 194.07 公里,估算总投资 121.78 亿元静态投资 114.731 亿元),按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模 式建设;
2017 年11 月21 日,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7〕885 号批复项目初 步设计;
2018 年6月14 日,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2018〕109 号批复项目 施工图设计. 根据交通运输部对申请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在工可中明确采取 PPP 模式建 设的要求, 项目法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项目补充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 补充工可 ),并于
2018 年7月26 日取得了交通运输 部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