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3 |
36 万吨新型地膜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报审版).会后我单位依据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最后完 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编制,现由建设单位提交邢台市行政审批局进行 审批,待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批复后作为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的依据. 在报告书编制工作过程中,得到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柏乡县行政审批局及建设 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3 图1.2-1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图 1.3 项目相关情况分析判定 1.3.1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南阳经济开发区,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7°30'
33.21 ,东经 114°43'
47.70 . 本项目位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 造纸化工产业区, 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 符合入园要求.且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一致,符合规划要求. 本项目所占土地已取得柏乡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审查意见,其中 57390.24m2 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规划,其中 108282.5m2 位于有条件建设区,需调整土地利用规
4 划后符合规划,柏乡县规划城管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柏规选[2018]08 号) , 同时, 本项目取得柏乡县南阳经济开发区出具关于本项目入驻开发区的审查意见.
2、环境功能区划分析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对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本项目 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对地下水质量的分类,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为Ⅲ类质量;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对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经 预测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环境影响结果符合性分析 玉米淀粉投加过程产生的粉尘, 在投料处设有集气罩, 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式除尘 器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要求;
烘干废气主要为水蒸气,不列入污染物;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 过污泥浓缩间密闭、加强管理、增加设置绿化隔离带后,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 污染物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本项目的污水站进行处理, 污 水处理站除定期排污外, 其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碎浆工序. 本项目的污水 处理站排水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造纸企业标 准要求,同时满足柏乡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柏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
采取措 施后本项目 产生噪声可 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通过采取完善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从环境影响方面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4、防护距离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外 100m,距离项目最 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 850m 处的八里庄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 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