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3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www.zjkjt.gov.cn) 于2011年12 月30日公 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 科发高〔2011〕263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 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 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 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杭锅工业锅炉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资格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公司将尽快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