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3 |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项目所 采用的设备不属于上述目录及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 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的限制、淘汰类设备,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证,代码:2019-500116-36-03-0718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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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等有关规定, 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评价人员在实地现 场踏勘和大量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就本项目 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提出预防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决策、环境监管以及项目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 评价总体构思 根据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及工程主要特点, 就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进 行分析和评价, 并提出预防和减轻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建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总 体构思如下: (1)拟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购买重庆市旺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 房.外购设备布置生产线,拟建项目工程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主要对运营期产 排污进行分析.项目施工期只进行设备安装,功能分局布置调整,不进行厂房建 设.因此,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简单分析. (2)拟建项目属于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营运期排污主要来自于切 割、打磨及焊接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
无生产废 水产生.因此,本评价重点分析其废气和噪声对环境影响,并提出环保措施. (3)拟建项目位于珞璜镇中小型企业创业基地合解片区,属工业用地,周 边均为工业企业,周边环境不敏感,所有风险物质 q/Q 值之和为 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