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与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资源")于2015 年9月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担任 (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担任主办券商, 并于

2016 年1月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申万宏源自金科资源正式挂牌后进行持续督导. 在持续督导期间, 金科资源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依 照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足 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情形.金科资源董事 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能够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落实主办券商督导意见,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申万宏源担任金科资源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金科资源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谨慎的核查,勤勉 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金科资源因战略发展需要,向申万宏源提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拟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 金科资源与申万宏源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 宜达成一致意见,更换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并于2016 年8月5日与金科资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书》 , 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 起生效.2016 年8月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向金科资源出具了 《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前述两个协议于

2016 年8月17 日生效. 申万宏源声明: "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 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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