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13 |
2016 年1月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申万宏源自金科资源正式挂牌后进行持续督导. 在持续督导期间, 金科资源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依 照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足 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情形.金科资源董事 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能够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落实主办券商督导意见,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申万宏源担任金科资源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金科资源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谨慎的核查,勤勉 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金科资源因战略发展需要,向申万宏源提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拟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 金科资源与申万宏源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 宜达成一致意见,更换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并于2016 年8月5日与金科资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书》 , 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 起生效.2016 年8月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向金科资源出具了 《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前述两个协议于
2016 年8月17 日生效. 申万宏源声明: "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 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