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3 |
1 ―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 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19 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 财政局、 省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范围, 逐级推荐先进会计工作者 候选人.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符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
2019 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 号)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推 荐条件的人员. 各地财政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会〔2019〕28号―2―国资委和省注协分别负责各地区、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省属高校、 省属医院、 省属企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 推荐工作,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2.
二、推荐程序
(一)各地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应采取适当 方式推荐出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 拟推荐的候选人, 应征求对 候选人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如纪检、 监察、 财税、 国有资产管理、 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所推荐的候选人必 须在所在单位公示
3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 简要 事迹.
(二)报送候选人材料.各地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
2019 年7月5日前将推荐函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 http://kjs.mof.gov.cn/"工作通 知"栏目下载),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500 字以内,纸质版 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
1 份),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省财政厅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对 报送的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
4 名候选人, 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上报 财政部,其他候选人经评审后作为省级表彰或通报表扬人选.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财政局、 省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 ―
3 ― 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诚信氛围,引导会 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
电话:025―
83633200、83633208.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 者候选人的通知 2.推荐名额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6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 序号 地区或部门 推荐名额
1 南京
10 2 无锡
9 3 徐州
6 4 常州
7 5 苏州
11 6 南通
9 7 连云港
4 8 淮安
4 9 盐城
6 10 扬州
5 11 镇江
4 12 泰州
4 13 宿迁
3 14 昆山
2 15 泰兴
1 16 沭阳
1 17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 18 省教育厅
3 19 省卫健委
3 20 省国资委
3 21 省注协
3 100 附件2 推荐名额分配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