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3 |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 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为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 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2012 年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2 年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
10 亿元.
3、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 了提前偿还本金条款,并附加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99%,在债券存续 期前
5 年固定不变;
在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是否上调票面利率
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2.79%制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即 5.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4、发行人是否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 为0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
5、发行人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是否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提 前偿还40%本金后的余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决定行 使回售权,须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登记手续完成即视为已不可 撤销地行使回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