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3 |
3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碧霞湖水库 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位于乐陵市霞光大道东北 侧,辛庄村、堤口杜村南侧,李铁匠村、马家道口村西北侧. 一级红线区外侧 20-100m)、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 护红线区(东至枣城北大街,西至齐油坊村西口,南至千倾庄 村,北至李达子村南口)、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 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东至付兴宇村,西至 杩头苏村,南至洼里贾村,北至枣王村).本项目不在上述生 态保护红线区内. 本项目与德州市生 态环保红线位置关 系图见附图 4, 可以 看出本项目所在区 域无生态保护红 线,不涉及占用或 穿越生态保护红 线,本项目选址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的 要求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但项目 不属于高耗能行业,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要求 环境质量 底线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经预测满足排放标准,符 合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满足环境质量底线 要求 负面清单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 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文)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规定. (6)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 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符合性分析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 不属于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 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埋要求的项 不属于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 不属于
6 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 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一)化工石化项目;
(二)纺织印染项目;
(三) 制浆造纸项目;
(四)制药项目;
(五)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六)铅 蓄电池制造项目;
(七)皮革鞣制项目;
(八)电镀项目;
(九)废弃 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4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 不属于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 项目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 农药、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 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管网覆盖区,新建、 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