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13 |
6 C 全年业绩附注 (以港币计算)
1 编撰准则 本份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之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截至二零 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及有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截至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 表,惟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而言,有关资料乃摘录自该等财务 报表.有关根咎趵436条须予披露之该等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尚未由本公司核数师作出报告, 并将於适当时候呈交予公司注册处处长. 本公司已根咎趵662(3)条及附表6第3部规定向公司注册处处长呈交截至二 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核数师已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该等财务报表作出报 告.该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
并无载有核数师在不对其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之情 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使用者注意的任何事项;
亦不载有根咎趵406(2)条 或第407(2)或(3)条作出的陈述. 法定财务报表乃根惺视弥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而编制.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一词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所有适用 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 原则及公司条例之规定.法定财务报表亦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 ) 之适用披露规定. 法定财务报表乃以历史成本为编撰基准. C
7 C
2 会计政策的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定, 并於本集团的今个会计期间首次生效.其中下列会计准则之发展与本集团之财务报 表有关: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 「金融工具」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十五号 「客户合约收益」 ?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二十二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本集团并未采用任何於本期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i)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三十九号 「金融工具:确认及计 量」 .它规定了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一些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的 要求. 有关会计政策变动的性质和影响详述如下: a.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将金融资产分为三个类别:按摊销成本计量、按 公允 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及按公允值计入损益.这些分类取代香港会计 准则第三十九号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及按公允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诰 号,金融资产的分类乃基於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其合约现金流量特 徵.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诰藕,包含於合约中的衍生工具,若其主体合约 符合准则内金融资产的围,将不用跟其主体分开,该混合工具将作以一 整体进行分类. b. 信贷亏损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以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三十九号 「已产生亏损」 模式.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要求持续计量与金融资 产相关的信贷风险,因此早於香港会计准则第三十九号 「已发生亏损」 会 计模式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本集团将新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应用於按摊销成本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项) 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业绩并无任何重大影 响.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