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3

二、三级保护区之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含磷、氮等污染物的项目. 本项 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厂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不违背《江 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条例. 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禁 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 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 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的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属于直接向水 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年修订)的规定. (3)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画师湖路10号第二幢厂房,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相关规划,所在地 块为工业用地,符合苏州市土地利用规划,其选址可行.如附图4所示.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 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性分析 经核实, 本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中的一级、 二级管控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 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性分析

7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 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③ 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

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Ⅳ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能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④ 负面清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工业项目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相政办[2015]79 号)项目准 入制度 负面清单 :禁止生产废水排放磷、氮污染物;

禁止在距离住宅区、 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100 米范围内设置喷漆等产生废气的工艺.本项目 无含氮磷废水产生及排放;

周边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符 合区域准入制度. 综上所述, 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且在此建设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 影响.因此,从项目周边环境制约因素角度出发,项目在此建设是合理的.

8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苏州斯普润实业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本项目的 建设,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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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相城区区域内地势平坦、地势标高在黄海 2.0m 左右. 2.水文地质 大部分地区均系第四纪 (Q3-Q4) 沉淀的一般性粘土, 最大沉淀厚度达 200m 左右.各土层特性,根据现有土层资料可依次划分为:表土层-粘土-亚粘土-轻 亚粘-粉砂交互层-亚粘土-轻亚粘-粉砂交互层-亚粘土-粘土等土层.除表层土层 经人类活动而堆积外,其余均为第四纪沉积层,坡度较平缓,一般呈水平成层、 交互层或夹层、较有规律.地耐力为 1.5kg/cm 左右.地震烈度为

6 级设防区. 3.地表水 相城区境内的河流湖泊有蠡塘河、北河泾、元和塘、阳澄湖、朝阳河. 蠡塘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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