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3 |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8月21 日分别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
2018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 体财务状况,为更好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及长远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提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01,886,809.8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5,356,327.9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 元(含税) ,共计派 送税前 174,9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方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0,456,327.95 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18-004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18 年8月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 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二)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三)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