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13 |
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
石油及天然气相关专业设备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能源产业开发、经营;
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矿产资 源的开发投资;
矿产品加工、销售;
同轴及数据电缆、宽带网络产品的生产、销售;
进出口业务;
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外投资及管理、 咨询;
金银制品、 化工产品 (危险和监控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 金属材料、 建筑装饰材料、农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纺织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燃 料油、煤炭的销售. (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5 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 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
5134 万股,其中向发起人新牟国 际集团公司发行
3407 万股, 分别于
1989 年12 月30 日以
2735 万元的资产、
1992 年3月6日以
673 万元现金出齐,占总股本的 66.38%;
向烟台全洲海洋运输公 司发行
195 万股,于1989 年1月10 日以现金出齐,占总股本的 3.8%;
向烟台 市牟平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发行
131 万股,于1989 年1月20 日以现金出齐,占 总股本的 2.55%;
1988 年11 月25 日――1989 年4月18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7.27%.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800,495,82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800,495,825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本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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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 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回 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后,属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