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13 |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6月20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6月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分别为:王金泉、宋 玉梅、周洪年.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部分承诺履行条件的议案》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京三孔" )是本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有限" )的控股子公司,受 行业竞争加剧、消费动力不足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燕京三孔近两 年经营业绩不佳.为保护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燕京有 限与本公司进行积极沟通,于近日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 燕京有限承诺将燕京三孔继续托管于本公司经营, 在燕京三孔连续三年实现 盈利或净利润达到
1000 万元后,燕京有限将启动燕京三孔股权出售事宜,并承 诺在启动后
12 个月内完成. 本公司决定在燕京三孔连续三年实现稳定盈利或净利润达到
1000 万元后, 启动收购燕京三孔股权事宜,并承诺在启动后
12 个月内完成.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控股股东进一步明确部分承诺履行条件的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
2 部门的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