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13

16 号―― ―政府补助》 应用 指南指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 或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是无偿、 有条件的. 由此可见, 政府补助的实质是政 府向企业所作的一种捐赠. 接受捐赠的企业设置 "递延收益" 科目来核算政府补助. 同理,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 也具有无偿 性的特点, 因而也可类推为政府补助通过 "递延收益" 科目的 核算. 于从捐赠利得寻根而推. 新会计准则列出了 "营业外收 入" 科目的两个性质相似的明细科目: 一是 "营业外收入―― ― 政府补助" 科目;

二是 "营业外收入―― ―捐赠利得" 科目. 这两 个明细科目有三个共同特点: 都是偶发性的行为;

都是 "送来" 的资产;

都是 "无偿" 的收益. 可以看出, 无论是政府补助还是 捐赠最终都归结为 "营业外" 的收益, 两个明细科目可看成为 "同根所生" . 由于政府补助先通过 "递延收益" 科目核算, 最后 再转入 "营业外收入" 科目, 即后者是 "果" (终点) , 前者是 "根" (端点) , 则 "接受捐赠" 的终点是计入 "营业外收入" , 由其共同 特性而推出它的前端应该是 "递延收益" 科目, 即接受捐赠资 产时应通过 "递延收益" 科目核算. 3. 接受捐赠资产通过 "递延收益" 科目核算的优点. 把接 受捐赠资产记入 "递延收益" 科目的做法不但简化了会计的核 算, 而且简化了 "纳税时差" 的调整. 因为 "递延收益" 的摊销可 直接根据所得税纳税要求而定. 如果当年一次纳税, 则将接受 捐赠资产的全部价值一次计入 "营业外收入" 后, 可直接计交 所得税, 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进行调整纳税了;

如果分次纳税, 则 "递延收益" 的摊销期可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捐赠资产纳 税期而定, 将其分期转入 "营业外收入" 后, 可直接计交所得 税, 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进行调整纳税了. 茵青岛科技大学经管学院王玉英 接受捐赠资产的账务处理 江苏徐州林琳武汉朱亮峰 援 财会月刊渊会计冤 窑65 窑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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