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13
―1― 紫云自治县

2018 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预公告 因发展建设需要,需将五峰街道红岩村、磨南村、甘桥村, 猫营镇黄鹤营村、牛场坡村,宗地镇宗地村,四大寨乡牛场村, 格凸河镇坝寨村共

5 个乡镇(街道)8 个行政村的部分集体土地 征收为国有.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征 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紫云自治县

2018 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涉及被征(占)地土地所有权人 五峰街道红岩村、磨南村、甘桥村,猫营镇黄鹤营村、牛场 坡村,宗地镇宗地村;

四大寨乡牛场村,格凸河镇坝寨村共

5 个 乡镇 (街道)

8 个行政村的 20.2784 公顷集体农用地 (耕地 17.8461 公顷、林地 2.4323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时申请将该集体农 用地和上述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建设用地 2.8702 公顷、未利用 地0.4069 公顷,合计 23.5555 公顷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 《安顺市人民关于修订调整安顺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 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安府发〔2017〕9 号)的标准执 行.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2― Z

(一)五峰街道征地补偿标准为:耕地

41000 元/亩,建设 用地

34440 元/亩,其他农用地

24600 元/亩,未利用地

9840 元, 青苗补偿费

1640 元/亩.

(二)猫营镇、宗地镇、四大寨乡、格凸河镇征地补偿标准 为: 耕地

40000 元/亩, 建设用地

33600 元/亩, 其他农用地

24000 元/亩,未利用地

9600 元/亩,青苗补偿费

1600 元/亩.

四、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五、情况说明 公告发布后,在拟征用土地上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和 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六、补充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 权人和使用权人(10 人以上)对以上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 有异议,要求举行听证的,可向紫云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 申请. 特此公告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 年3月2日(联系人:王强;

电话:1372155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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